CQ9电子山东临沂:政府拆迁以取消退休金为由迫人签协议
CQ9电子在拆迁过程中,当越来越多的人学会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拆迁政策就变得更加敏感。
2006年7月,临沂市明确提出了涑河综合治理开发一期工程的范围、补偿、奖励及补助政策。
根据规划,整个工程持续两到三年时间,一期拆迁范围涉及2690户居民,近60万平方米,对应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政府补偿、自行建设等。
对于居民住房,政府为被拆迁人提供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由被拆迁居民自由选择。
“对于拆迁补偿,无论是国家,还是山东省的规定,都明确由双方协商解决,但政府却是迫不及待地采取强硬措施。”王进生所指的强硬措施,来自于涑河综合治理拆迁安置工作第21期简报。2006年9月4日,涑河拆迁指挥部召开会议,认为拆迁签订速度缓慢,与兰山区干部应有的能力水平不相称,扯了全区工作的后腿,损害了兰山干部的形象,损害了兰山区的形象。
为了按时完成涑河一期拆迁任务,兰山区委、区政府决定让所有参与拆迁的人员,把工作完成情况提升到考验政治敏感性强不强、思想觉悟高不高、工作能力大不大的高度来认识。“用坚定的决心、顽强的意识、强硬的措施加快推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在这个“精神”的指导下,这次会议明确要将拆迁工作完成情况与奖惩相挂钩,抽调的工作人员“完不成任务不能回去,社区干部要对被拆迁户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不签下协议坚决不罢休!”
王进生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这些强硬措施里面,CQ9电子也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深入扎实、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拆迁户的工作’,但现在看来竟然如此野蛮。”
“这次的工程拆迁,我们的程序都合法,强制拆迁也举行了听证,合理的要求我们会考虑、会补偿,但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也不会妥协。”这是来自市级指挥部的声音。
“他们就曾以取消退休金、福利待遇为由,胁迫居民签订拆迁协议。群众后,临沂房产管理局才‘建议责令撤销’。”王进生说。
2006年9月5日,临沂兰山区东关居委发布了一条奖惩措施,规定凡是在9月20日前未按规定签订拆迁协议的,①已退休的居民,终身取消退休费及一切福利待遇(以后不再补发);②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现未办理的,终身不再办理其退休待遇;③凡是享受居委生活补助的人员,不按期拆迁,取消其一切福利待遇……
可是,王进生在当地不能得到法律咨询。“各律师事务所接到了通知,谁还敢接我的案子?”
王进生所说的通知,是写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征地补偿的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上:
“各律师事务所、CQ9电子城内法律服务所:涑河拆迁一期工程即将开始。凡涉及该工程的法律咨询,都要以此文件来答复。”
2007年1月22日,王进生毅然向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了行政复议:一、确认被申请人强迫拆迁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停止非法的强迫拆迁行政行为,使拆迁进入合法程序;二、确认《实施办法》违法,并予以撤销。
4月23日,王进生收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临沂市政府做出的《实施办法》;由临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房屋拆迁的法规和文件对申请人的房屋实施拆迁。
“这个结果,之前就有人透露给我。CQ9电子”王进生告诉记者,“我也早已做好了提起行政诉讼的准备。”
在王进生开办的一个小饭店的楼上,一间小屋成为他临时的办公室,书桌上摆放着几本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
身为房管局退休人员的他,躲开以前拆迁的暴力行为,全力以赴撰写行政诉讼书。